2005年6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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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公车亮身份接受监督防腐败
朱芝贵

  本报讯 为防止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从7月份开始,景宁畲族自治县所有公务车辆将全部贴上统一标识,亮明“身份”,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该县规定,在今年7月15日前,景宁所有公车必须在前后挡风玻璃上张贴由县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公车标识,公车标识正面印有“公务车”字样和监督电话,并填写车辆单位,背面印有“不准公车私用”等字样。公务车辆原则上配备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须报县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景宁县同时规定,违规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效能告诫,第三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参加评先评优。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党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相应赔偿。